蛟河市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规范
图书馆遵循儿童优先理念,将儿童学习能力、信息素养、道德品质的发展当作图书馆的一项重要使命,确保儿童与成人一样平等享受信息的权利,为他们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精神环境与食粮,帮助他们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一条 素质规范
(一)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精神。
(二)具备较强的沟通技巧。儿童阅读区馆员必须具备良好的理解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清晰、流 畅地为读者解答问题、传递信息。
(三)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解答读者疑问的能力。馆员须具备图书馆学、情报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一定的外语水平,了解数据库,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全面了解图书馆资源及其分布、各部门工作性质及服务分工,会应用集成系统中的读者管理模块,并随时掌握图书馆的新制度和新举措,避免出现读者前来询问时馆员一无所知的尴尬局面。
第二条 语言行为规范
(一)服务态度
1.举止端庄大方。 2.接待读者热情周到、微笑服务、尊重读者。 3.工作中不掺杂个人情绪。
(二)响应速度
1.未成年读者在现场咨询时,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及时、耐心解答读者问题。 2.暂时不能回答读者咨询或满足不了读者要求时,应及时提供进一步咨询的部门或途径。
(三)语言规范
1.接待读者时,应使用普通话、礼貌用语和服务敬语,如:“您好”、“请”、“谢谢”、“对不起” 、“再见”等,称谓要准确;说话时态度礼貌、文雅,语言表达严谨、简洁,语调平和沉稳。 2.忌用“不知道”答复;提醒读者时,要注意语气;个别读者违反图书馆制度时,应认真讲清道理,好言规劝,妥善处理,处罚公正,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理服人,严禁与读者发生争执。 3.接待来馆参观的来宾,应主动问好,热情接待,礼貌迎送,切忌木然待之。 4.接待读者时,禁止使用讽刺、挖苦、责备、埋怨、教训读者和有损读者自尊心的语言。
第三条 开展针对性服务,满足不同特殊读者群体读书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