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保障
1、图书馆依法为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免费提供文献服务。
2、尊重读者,以诚信的态度公平待人,不分年龄、职业、信仰。
3、帮助读者使用和借阅馆藏信息资源,不允许以个人信念、观点来左右他人的思想、行为及信念。
4、保障读者使用图书馆的权利,不因其种族、年龄、社会背景、政治观念剥夺或受到限制。
5、图书馆为读者提供阅览空间,不允许以使用者的信仰、思想倾向为理由拒绝。
6、图书馆有保护读者隐私的义务,不允许泄漏读者查询、接收、借阅、网上传递的信息。
7、图书馆有辅助学校教育、提升儿童及青少年的阅读品味、帮助他们成年后能够鉴赏书籍,并通过利用图书获益。
8、图书馆的儿童阅读服务人员应坚持儿童权利原则,尊重儿童读者与他们平等相处。
9、设立未成年人读者专区,配置适合儿童身高且舒适的桌椅、沙发,购置适合儿童身高可随时阅览书籍的书架,设立专人专岗为未成年人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