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蛟河市许多干部群众的手机里都能收到来自蛟河市人民法院发布的普法短信。言简意赅、具体适用的普法短信,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威严神圣,增强了守法的意识。这是该院开设的公益普法电子系统带来的积极作用。
“同学聚会话家常,以酒助兴本无妨,凡事应有三分度,莫因冲动坐班房。春节前夕,被害人张某与同学赵某及其同村的被告人王某、庞某喝酒。因酒后话语不当,王某、庞某先后与张某厮打在一起,将张某鼻子打出血。经法医鉴定,张某鼻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两名被告人被传唤归案,赔偿张某经济损失5万元,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这是蛟河市前进乡额勒赫村村民王继成几天前收到的短信。而这条短信是该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孙兆强根据刚刚受理的一起案件编发的。
4月1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开通了公益普法电子系统,通过蛟河移动公司短信平台,向移动手机用户发送普法公益短信,受教育人群达12万人次。接收人群主要是蛟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直机关、乡镇街机关、村委会等各机关干部,还有部分群众。短信内容为该院干警根据受理的典型案例编发的感悟性、警示性普法宣传。
在长期的法律诉讼活动中,该院发现许多案件都是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和法律知识缺乏造成的,日常的普法提醒教育是可以避免悲剧发生的。为此,该院在今年的电子法院建设中独树一帜,增加了这一个环节。为增强效果,该院区分不同时段,有针对性地发布短信。例如,该院在春耕和秋收时节分别发布农资销售和卖粮涉法短信,在高考前后发布如何避免招生欺诈短信。
据孙兆强介绍,过去,该院审理的故意伤害案件占刑事案件近三分之一,多数为酒后失德、邻里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特别是农村农闲季节酒后、赌博引发的案件占有一定比例。公益普法电子系统开通后,这类案件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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