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文广新局关于同意成立
市图书馆组建理事会的批复
蛟河市图书馆理事会筹备小组:
你们提交的《关于要求成立蛟河市图书馆组建理事会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吉林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组建理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吉文发【2016】76号)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成立蛟河市图书馆理事会。
二、社团主管单位为蛟河市图书馆,业务主管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要落实好责任科室,切实对该社团的申请登记、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财务和人事管理、按章程开展活动等事项负起责任,指导和监管该社团工作。
三、你们要在本批复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我局申请登记。经核准登记后,理事会方可开展社会团体的业务活动,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四、理事会成立登记后,要激发活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逐步建立起公益目标明确、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共图书馆公益服务的需求。引入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管理,促进图书馆、文化馆与政府、社会公众等之间的沟通,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共同治理结构的建立,提升市民在文化建设上的参与度。
蛟河市文广新局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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