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工作规范
第一条服务内容
(一)接待来访读者,受理解答各类咨询问题。
(二)接收读者对图书馆的建议和意见,并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三)开通借阅卡图书借阅功能。
(四)办理读者借阅卡的挂失与退卡手续。
(五)处理读者图书超期缴费、图书丢失赔偿等相关事项。
(六) 负责个人及社会组织赠书接受工作。
第二条 素质规范
(一)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精神。
(二)具备较强的沟通技巧。咨询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理解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清晰、流 畅地为读者解答问题、传递信息。
(三)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解答读者疑问的能力。咨询人员须具备图书馆学、情报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一定的外语水平,了解数据库,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全面了解图书馆资源及其分布、各部门工作性质及服务分工,会应用集成系统中的读者管理模块,并随时掌握图书馆的新制度和新举措,避免出现读者前来询问时馆员一无所知的尴尬局面。
第三条 语言行为规范
(一)服务态度
1.举止端庄大方。 2.接待读者热情周到、微笑服务、尊重读者。 3.工作中不掺杂个人情绪。
(二)响应速度
1.读者在现场咨询时,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及时、耐心解答读者问题。 2.暂时不能回答读者咨询或满足不了读者要求时,应及时提供进一步咨询的部门或途径。
(三)语言规范
1.接待读者时,应使用普通话、礼貌用语和服务敬语,如:“您好”、“请”、“谢谢”、“对不起” 、“再见”等,称谓要准确;说话时态度礼貌、文雅,语言表达严谨、简洁,语调平和沉稳。 2.忌用“不知道”答复;提醒读者时,要注意语气;个别读者违反图书馆制度时,应认真讲清道理,好 言规劝,妥善处理,处罚公正,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理服人,严禁与读者发生争执。 3.接待来馆参观的来宾,应主动问好,热情接待,礼貌迎送,切忌木然待之。 4.接待读者时,禁止使用讽刺、挖苦、责备、埋怨、教训读者和有损读者自尊心的语言。
第四条 证卡服务流程规范
(一)开通图书借阅功能:核对本人的身份证信息无误后开通。
(二)挂失与解挂:经挂失读者确认所借图书及欠款后,在集成系统中办理挂失。核对挂失读者的身份证后,在集成系统中办理解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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